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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08 15:37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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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活动意义重大。为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时间安排

124日(周日)——1210日(周六),为期一周。

五、主题活动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二)开展宪法进交通场所主题活动。根据各公共交通场所的特点和客观条件,推动宪法宣传全面覆盖以下场所:1.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市轻轨、城市轮渡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2.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城市轻轨站、渡口、港口、码头、停车场、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场站;3.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公共交通服务窗口等,利用上述场站平台,采取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挂图、标语、播放宪法宣传片、摆放宪法文本等形式开展宪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企业等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针对群众需求在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形式多样的宪法宣讲活动。

六、工作要求

在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是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坚持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大资金、设施投入,密切配合协作,加强策划指导,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宪法宣传落到实处。

(三)力求宣传实效。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鲜活生动的语言和案事例,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力戒形式主义。要注重宣传的广泛性,推动宪法宣传对公共交通工具、场站、设施的全覆盖,让人民群众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摆放宪法文本的管理,防止随意涂画、损毁、丢弃。

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于1220日前将宪法宣传活动情况(含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报送厅法制处。联系人:唐建杨,联系电话:0731-88770038,电子邮箱:hnjtystf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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